关于词曲作品著作权登记有何规定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0 13:32) 点击:12 |
音乐版权,是著作权法中的音乐作品版权,及其延伸至邻接权范围的统括概称。 网友咨询: 关于词曲作品著作权登记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实践中,有的词曲作者习惯将创作完成的歌曲发布到网上,通过网友的点击收听获得唱片公司或CP的关注。由于网络歌曲记载的作者信息和上传时间经常遭到篡改,因此纠纷发生后,作者很难证明自己的作者身份和创作时间。但如果作者在创作完成后、歌曲上传前,及时对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就可以解决该难题。 律师补充: 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作者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的所属辖区,原则上以其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的所属辖区为准。合作作者及有多个著作权人情况的,以受托登记者所属辖区为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属辖区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所属辖区为准。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 作品登记表和作品登记证应载有作品登记号。作品登记号格式为作登字:(地区编号)—(年代)-(作品分类号)—(顺序号)号。国家版权局负责登记的作品登记号不含地区编号。作品登记应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并对公众开放。查阅作品应填写查阅登记表,交纳查阅费。 【法律依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二条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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