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哪些内容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0 13:28) 点击:19 |
广告是一种明确的广告主通过媒体单方面进行沟通以改变受众与广告接触的态度的行为。那么,教育培训类的广告不得有哪些内容? 网友咨询: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包含内容如下: 1、对入学、通过考试、取得学位或者资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承诺; 2、明示或者暗示有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加教育培训; 3、以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员、受益人的名义或者形象推荐和证明。 不得使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开展广告活动,不得使用教材、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公益广告除外。 律师补充: 1、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四条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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